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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奖学金评定办法
来源:中西医结合学院 作者:中西医临床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24-11-18 18:39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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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西医结合学院

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及

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办法

根据《陕西中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陕西中医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,结合中西医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订本评定条件和办法。

一、国家奖学金:

1、基本条件:

1)热爱祖国,拥护党,道德品质优良;

2)自觉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校纪校规,校内外表现良好;

3)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;

4)刻苦努力学习,成绩优异;

5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,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

2、具体条件:

1)政治积极上进,操行品德优良,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

2)学习成绩在全年级连续两学年以上排名前5%10%以内;上学年平均成绩90分(含90,下同)以上;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;

3)模范遵守各项校纪校规,受到各方面称赞;

4)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,在学校及系上学生重大活动中担负重要责任、发挥关键作用并取得突出成绩;

5)六级英语统考成绩达425以上;

6)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;

3、优先条件

1)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;

2)有学术成果或有研究论文发表

3)在公开报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文章、作品;

4)代表学校参加省高校有关活动并获得重要奖项;

5)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有关活动,为学校赢得荣誉。

说明:

1、该项评奖在全学院范围内进行;

2、主要依据为上一学年的情况,三、四年级学生参考入校以来一贯表现。

4、评选办法及步骤:

1、个人申请;

2、班主任组织审查;

3、学院党总支组织评审;

4、公示;

5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;

6、报学校复审研究;

7、省教育厅批准

二、国家励志奖学金

1、基本条件:

1)热爱祖国,拥护党,道德品质优良;

2)自觉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校纪校规,校内外表现良好;

3)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;

4)刻苦努力学习,成绩优异;

5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,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

6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

2、具体条件:

1)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
2)积极上进,诚实守信,操行品德受到广泛称赞

3)学习成绩优秀,上学年在全年级排名前1015以内;

平均成绩85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80

4)严格遵守各项校纪校规,受到各方面好评;

5)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,在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

6)三年级英语四级,四、五年级英语六级统考成绩达425以上;

7)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;

3、优先条件

1)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;

2)有学术成果或有研究论文发表

3)在公开报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文章、作品;

4)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有关活动并获得重要奖项;

5)代表学校参加省高校系统及以上有关活动,为学校赢得荣誉。

说明:

1、该项评选在全学院范围内进行,适当考虑年级因素;

2、评选依据主要为上一学年的表现情况。

4、评选办法及步骤:

1、个人申请;

2、各班委会、团支部讨论提名;

3、年级评议小组初审,提出建议名单;

4、学院党总支组织评审;

5、公示;

6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;

7、报学校复审研究;

8、省教育厅批准

 

三、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

1、基本条件:

1、热爱祖国,拥护党,道德品质优良;

2、自觉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校纪校规,校内外表现良好;

3、热爱专业,刻苦努力学习,成绩优异;

4、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;

5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,各方面表现突出;

2、具体条件:

A.一等奖学金

(必须是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“三好标兵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或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荣誉之一者)

1、操行品德、能力素质受到广泛称赞

2、无处分记录,无不良记录;

3、模范遵守各项校纪校规,无违纪违规受通报、受批评记录;

4、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,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生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;

5、学习总成绩在全班排名前(全班人数15--25)名;

平均成绩超过80分,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;

6、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;

 

B.二等奖学金

(必须是当年获得校级“三好标兵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或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荣誉之一者)

1.操行品德、能力素质受到广泛好评

2.无处分记录,无不良记录;

3.模范遵守各项校纪校规,无违纪违规受通报、受批评记录;

4.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,在学校及学院上学生重大活动中表现积极;

5.学习总成绩在全班排名前(全班人数25--40)名;

平均成绩超过80分,无不及格现象;

6.获得过学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;

C.三等奖学金400/人)

(必须是当年获得学院级“三好学生”,校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或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荣誉之一者)

1、操行品德、能力素质受到广泛肯定;

2、无处分记录,无不良记录;

3、模范遵守各项校纪校规,无违纪违规受通报、受批评记录;

4、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;

5、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前(全班人数30)名;

6、学习总成绩在全班排名前(全班人数40--50)名,无不及格现象。

3、评选办法及步骤:

奖学金评定与每年度的“三好总评”一并进行

1)个人申请;

2)班级同学评议,班主任审查;

3)学院学生辅导员复审;

4)学院党总支组织审核;

5)公示;

6)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;

7)报学校审核、公示、确定。

 

 

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时间及名额分配,将根据学校的安排及分配到学院的名额,依据具体情况决定

 

 

中西医结合学院党委

中西医结合学院

20241118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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